中華民國橄欖球協會第11屆理事會第5次會議記錄
中華民國橄欖球協會第11屆理事會第5次會議記錄
一、時間:106 年 2 月 11 日(星期 六 )14 時 30 分
二、地點:體育聯合辦公大樓2樓會議室
三、主席:李理事長宏信、記錄:阮有山
四、出席人員:應到 35 員,實到 19 員,請假 16 員(如簽到、名冊)
五、列席人員:實到 4 員(如簽到名冊)
六、主席致詞:
1. 建議討論提案□提案十三,案由:審核本會「106年年度工作計畫」暨年度經費預算,提前至□提案一之前,先行討論
(鼓掌通過)。
2. 建議先提臨時動議,聘任本會秘書長:
案由:審核聘任本會秘書長1員。
說明:本會秘書長1員懸缺已久,影響會務推行。
辦法;推荐敦聘蘇福仁先生擔任秘書長乙職,審核通過後,自即日起生效。
決議:通過聘任蘇福仁先生擔任秘書長乙職(鼓掌通過)。
七、討論提案:
□ 提案一
案由:研訂本會召開「第11屆第3次會員大會時間、地點」。
決議:1. 時間;106年3月4日(六)09:30~11:30(預備日-3月11日)。
2. 地點:全國體育聯合辦公大樓3樓會議廳(台北市朱崙街20號)。
□ 提案二
案由:研訂「第11屆第3次會員大會各項重大工作時程管制表」。
決議:審核通過,按工作時程管制各項進度。
□ 提案三
案由:審核本會「第11屆第3次會員大會議程」。
決議:審核通過,併開會通知寄發各會員,列入大會手冊,依規定辦理。
□ 提案四
案由:審核本會「第11屆第3次會員大會議事規則」。
決議:審核通過,併開會通知寄發各會員,列入大會手冊,依規定辦理。
□ 提案五
案由:審核本會「第11屆第3次會員大會大會須知」。
決議:審核通過,併開會通知寄發各會員,列入大會手冊,依規定辦理。
□ 提案六
案由:審核本會第11屆第3次會員大會「團體,個人會員出席名冊」。
決議:1. 審核通過新增申請加入會員,(併入出席人員名冊列計):
(1.) 團體會員(8單位):高雄市立民族國中、私立崑山科技大學、崑山橄欖球俱樂部、
高雄市立國昌國中、新北市興仁國小、新北市文化國小、台北市雙園國小、臺北醫學大學。
(2.) 個人會員(2人):曾敬中、徐信隆。
2. 未完成繳納會費計72單位/人,再次連繫催繳。
3. 依規定大會召開15日前,造具出席人員名冊,函送內政部核備。
□ 提案七
案由:修訂「本會章程」、本會「各委員會組織簡則」。
決議:1. 俟「國民體育法修正案」完成立法、公告實施後,協會據以遵行辦理修訂,本會成立「章程修訂小組修訂本
會章程」,「各委員會召開會議修訂組織簡則」。
2. 提請會員大會審議。
□ 提案八
案由:是否同意理事長以中華民國橄欖球協會名義借款方式支應會務經費,請議決
決議:1. 不同意理事長以中華民國橄欖球協會名義借款方式支應會務經費。
2. 提請會員大會審議。
□ 提案九
案由:增加國中組國際賽
決議:1. 國中組參加國際賽應列為推廣重點之一,惟應考量協會經費問題。
2. 提請會員大會審議。
□ 提案十
案由:推動選手教練出國進修學習的機制。
決議:1. 教練出國進修學習應列為推廣重點之一,惟應考量協會經費問題。
2. 教練與新任秘書長蘇福仁老師再協調,提出具體可行方案。
3. 請新任秘書長蘇福仁老師積極協調體育署、中華體總,爭取教練出國進修學習的機會。
4. 提請會員大會審議。
□ 提案十一
案由:審核「橄欖之光揚威國際 重返榮耀 希望工程」勸募專案(草案)。
決議:1. 請新任秘書長蘇福仁老師推荐適任人選,簽請理事長核定成立募款委員會,積極展開勸募專案,以利會務遂
行。
2. 勸募專案綱要計畫(草案):「六、勸募人得提出申請募款額之二成(20%)以內金額、支應交通費、事務
費、雜支費等有關支出,惟需檢附相關收據、發票報支核銷。」,請會計組蒐集有關法令,是否符合或是違
反規定。再者申請募款額之二成(20%)有否過當?提請再議。
3. 提請會員大會審議。
□ 提案十二
案由:審核「贊助國家代表隊服裝、訓練裝備等」方式(草案)。
決議:1. 有關贊助合約,第11屆決議簽約,第12屆有效繼續沿用,跨越第11、12屆,似為不妥,第12屆應另行簽
約,以示各別負責,避免衍生爭議。
2. 提請會員大會審議。
□ 提 案十三
案由:審核本會「106年年度工作計畫」暨年度經費預算。
決議:1. 俟體育署核定補助款後,依核定金額,考量經費預算額度,審慎評估重大工作活動必要性、可行性,逐項審
議,再予調整、修訂年度工作計畫,提交理事會審核。
2. 提請會員大會審議。
□ 提案十四
案由:審核「104年1~12月收支決賽表及資產負債表」。
決議:1. 暫緩同意。
2. 提請會員大會審議。
□ 提案十五
案由:審核本會「105年1~12月收支決賽表及資產負債表」。
決議:1. 暫緩同意。
2. 提請會員大會審議。
八、檢討建議:
1. 張常務理事賢智:建請對基層球隊多予補助、鼓勵,促進基層推廣發展。
九、臨時動議:(無)
十、主席指(裁)示:
1. 蘇福仁理事同意擔任秘書長乙職,近期內職務必須請辭理事乙職,缺額依規定依序由候補第一名吳麥斯先生遞補。
2. 先徵詢吳麥斯先生遞補意願後,依規定辦理。
十一、散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