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消息│本會裁判證展延及取證相關規定-115年起實施
本會裁判證展延及取證相關規定-115年起實施
本會新增裁判證展延及取證相關規定:
(一)每年須接受協會體能檢測-野馬跑體能測試。(依年齡層設定區間合格標準;
擔任主審檢測成績需在6分鐘內)。
(二)橄欖球規則進修:列入裁判講習會及裁判增能進修課程考試及完成複訓時數
(每年內參加同等級以上之裁判講習會或增能進修課程,規則考試成績達85 分以上)。
(三)年度內需參加協會指定盃賽執法工作及接受評鑑。
(四)本會所屬優異之裁判,符合上述條件且擔任主審者,每日支給標準調整為
3,000元且不設上限,(體育署核定經費不足時由理事長自籌支付);另將優
秀主審推薦至亞洲橄欖球總會,使本國裁判能晉升至國際舞台。
(五)未於年度完成上述(一)-(三)標準將不予續/考證。
本規定經第13屆第4次會員大會會議通過,紀錄呈報教育部體育體育署備查,並訂於115年開始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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